- 索 引 号:QZ00143-0200-2022-00022
- 备注/文号:泉医保〔2022〕3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23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
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2-04-04 11:36
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闽医保〔2022〕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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