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200-2021-00088
- 备注/文号:泉医保〔2021〕8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6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加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9 09:05
各县(市、区)医保分局、财政局、卫健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局、民生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为加快推进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工作,加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管理,提升“两病”门诊用药的规范化管理率和合理用药率,提高群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防治能力,经研究,现就加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确诊高血压(Ⅱ期、Ⅲ期)、糖尿病(1型、2型)门诊特殊病种的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参保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取消起付线和病种年度基金支付限额,特殊门诊和住院共用年度基金支付限额。
二、对“两病”按季度支付限额规定予以取消,切实保障“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需求。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省如有出台新的政策,从其规定。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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