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6-00082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6〕10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1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晋江市相关医疗机构报送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
时间:2026-06-01 17:06
晋江市中医院、晋江市安海医院:
你们《关于报送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函》(晋中医〔2026〕46号)、《关于报送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函》(晋安医〔2026〕27号)收悉。请你们严格按照《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报送机制的通知》(泉医保〔2025〕71号)、《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泉医保〔2025〕133号)、《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泉医保〔2025〕139号)、《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疝甲乳类、物理治疗类和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泉医保〔2026〕40号)规定执行,执行时间自2026年6月10日起。
附件:1.晋江市中医院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2.晋江市中医院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3.晋江市安海医院部分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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