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4-00030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4〕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8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8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4-03-26 11:49

    市教育局:

      林仁达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福州大学晋江校区打造泉州南翼科技创新中心作用的建议》(第128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大学生参加基本医保是全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大学生就医权益、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5号),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涉及学籍地高校管理、医保管理方面和财政补助管理等多方面因素。

      福州大学晋江校区隶属福州大学,在校学生学籍地为福州市。因福州大学晋江校区实际坐落在晋江市金井镇,其在校学生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更有利于维护该校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等需要就医购药的医保权益。接下来,按照代表的建议,我局将会同教育部门积极与福州大学晋江校区进一步沟通协商,建议该校区的大学生在我市参保,切实解决学生在泉学习生活医疗保障问题,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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