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4-00022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4〕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3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421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4-03-22 10:44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新医改背景下夯实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的建议》(第2024421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完善村卫生所医疗保障网络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医保网底建设,不断完善村级医保定点服务网络,对一体化村卫生所(室)依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予以开通村卫生所(室)医保定点结算服务,实现一体化管理的公益性村卫生所(室)医保专线“村村通”“就近通”,参保村民可就近选择定点村卫生所开药刷卡结算。截至2023年底,我市有1823家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同时有191家作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的延伸服务点纳入医保定点。同时,我局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资标准,结合农村常见病用药情况,配套出台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所的医保报销比例,尽力满足农村群众小病、常见病的就近医疗保障需求。2023年我市纳入医保定点村卫生所(室)刷卡(码)结算次数84.47万次,医保基金支付266.38万元。

      二、关于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使用向农村卫生所倾斜

      根据《泉州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县级政府组建县域医共体,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纳为医共体成员单位。2021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卫健、人社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打包基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结余留用资金用于提高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和开展辖域参保人的健康管理,推进医防融合工作,提高防未病工作水平以及推动家庭医生做好辖域居民的日常健康管理服务等支出。《泉州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要求,各县域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打包纳入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总额,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接下来,我局将积极联合财政、卫健部门,加强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的绩效考核工作,推动县域医共体强化“六个一体化”管理,促进提高医共体内部运营管理水平。

      三、关于支持泉州老字号药材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和村卫生所

      我局积极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所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加强对药品配送企业进行量化履约监管,保障药品配送的及时高效。一是支持医疗机构应用名老中医的经典验方开展传统工艺制剂备案研究,鼓励根据临床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疗效明确的传统药品。在开展药品联合谈判目录遴选中,指导泉州市阳光药采联盟对本土药品给予倾斜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选入选。目前我市药品联合谈判目录共有4家企业入选。二是积极支持医院院内制剂使用,将我市特色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领导署名:王宗平

      联 系 人:肖剑钦

      联系电话:28288938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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