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500-2022-00058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2〕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3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22216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2-05-26 09:50
市卫健委:
《关于完善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功能和管理助力健康中国建设的建议》(2022216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医保信息化工作,于2021年10月上线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我市医保数据统一汇聚到省级医保部门,由省级医保部门向省数字办提供共享汇聚数据并回流到市数字办,市级部门可按数据共享规定申请使用。
此外,我局正着手建设泉州市区域医疗保障服务平台,针对当前我市参保群众信息不齐全、医院间信息不互通、医保数据运用不充分等医疗保障信息服务短板问题,以泉州医保专网和医保卡作为介质,依托政务云平台,搭建我市区域医疗保障信息服务平台,实时汇聚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群众医疗消费数据,实现定点医院间可共享参保群众医疗数据提醒规范诊疗行为、参保群众可查询个人诊疗影像检验用药记录、医保部门可即时实施精准医疗保障服务,并通过医疗保障大数据,建立区域疾病谱,引导全民做好健康管理,有针对性地实施健康服务,切实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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