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500-2022-00053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2〕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7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22205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2-05-23 09:40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加快构筑全市健康服务体系  助推健康泉州的建议》(第20222055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医保优惠政策 

      目前我市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和看特殊门诊,除医保报销比例比市、县级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高15-35个百分点外,还可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70%,年度政策范围内报销封顶600元/人(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同时,参保职工到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时,使用500元以下(含500元)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免起付线,直接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引导参保群众选择基层首诊。 

      二、提高慢性病医疗保障水平 

      2021年8月以来,我市结合创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活动,在全省率先取消“两病”特殊门诊起付线和病种年度基金支付限额,并将“两病”医保特殊门诊审核认定工作下沉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效促进“两病”患者基层首诊、就近购药,进一步助力形成分级诊疗格局。目前全市已办理糖尿病特殊门诊的有197040人,办理高血压特殊门诊的有259033人,既有高血压又有糖尿病的为74392人,合计381681人。自2022年3月15日起,我市对低保、特困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中的“两病”特殊门诊患者,使用规定范围内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实行单列管理、100%报销,提高“两病”特殊人群的门诊用药保障水平。 

      三、规范医保打包结余资金使用管理 

      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卫健、人社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打包基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打包结余资金分配制度,推动县域医共体提升医保打包结余基金使用绩效,落实落细分级诊疗和健康管理,明确规定县域医共体可利用打包结余资金加强薄弱学科和核心临床专科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引进专家、上级和县级医院专家“传帮带”和下基层补贴;进一步强化医防融合工作要求医共体总医院利用结余资金通过健康管理研究、加强重点人群的全周期管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公共卫生机构联合开展医防融合、提高疫苗接种水平预防相关传染性疾病等方式,提升县域参保人健康管理水平。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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