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2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泉医保党组〔202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4
    中共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江楚璇等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5-01-15 11:00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江楚璇、林鑫兰两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江楚璇同志任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鲤城分中心九级职员。

      林鑫兰同志任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安溪分中心九级职员。

      任职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起算。

     

      中共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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