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2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泉医保党组〔202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4
中共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江楚璇等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5-01-15 11:00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江楚璇、林鑫兰两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江楚璇同志任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鲤城分中心九级职员。
林鑫兰同志任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安溪分中心九级职员。
任职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起算。
中共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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