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泉州市医保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医保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医保治理监管能力的核心抓手,全面提升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水平。医保基金监管综合评价连续三年获得全省优秀等次,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称号,创新实施医保行政执法“两张清单”制度并被省医保局发文全省推广。
1.健全执法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医保局出台的医保行政执法规章制度,结合执法实际,研究制定我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县级医保分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程等工作制度,严格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行为。
2.强化执法监督
一是构建“法制审查+案件审理+卷宗评审”的三重执法监督体系,建立法制员队伍,聘请法律顾问。二是在全省率先出台案件审理工作规定,推进医保行政执法工作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监督制约。三是在全省率先开展医保行政执法优秀案件评选活动,连续三年邀请市司法局、检察院等部门法制骨干对执法案件开展案卷评查,梳理印发负面清单,以查促改,并通过评选年度优秀案卷、执法办案能手的方式选树先进典型,提升全市医保行政执法水平。
3.创新普法机制
一是在“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开设“普法小课堂”专栏,发布471期,关注人数达130.9万,微信传播指数在市直系统稳居前列。二是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发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充分利用单位LED屏、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集中播放医保基金监管宣传短片、打击欺诈骗保标语等。三是在全省率先推行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两张清单”制度,创新构建“行政处罚清单+合规服务清单”并行机制,通过“执法普法一体化、监管服务全链条”模式,推动医保治理从“单一惩戒”向“惩防结合”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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