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疗保障领域创新举措和主要成效,请看这里→
时间:2025-01-03 10:28 浏览量:
 1月2日上午,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新闻发布会,泉州市医保局局长李小玲就我市医疗保障领域创新举措和主要成效有关情况,回答记者的提问。

  提问:泉州市在健全完善“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给群众带来了哪些医疗保障获得感?

  泉州市医保局局长李小玲:

  我市医保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有效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持续健全完善“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努力解决群众就医医疗保障后顾之忧。

  在“1”方面,我们建立了1个医保基础信息平台,不断提升以医保信息平台和医保大数据为核心的医保基础设施及服务能力,支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码应用、医保移动支付等便民举措落地,为广大参保人提供更加智能、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我局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在全国率先开展全人群参保数据治理工作,建成基本医保“一人一档”参保信息管理平台,获国家医保局发文推广应用。全面推动医保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工作,实现医保药品“一药一码”,杜绝假药、回流药,确保人民群众用上“放心药”。

  在“3”方面,我们建立了涵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3重保障体系。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我们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稳步提升待遇水平。目前医保药品目录扩大到3159个品种,441个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83种医保药品纳入门诊单列统筹结算。在全省率先推行职工医保门诊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改革,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综合保障制度。加强慢性病医疗保障管理,巩固拓展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参保患者按规定享受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费用医保待遇,29个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有效期延长至长期。强化生育服务支持,优化完善产前相关检查医保待遇政策,将职工医保参保对象生育门诊产前检查费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将“取卵术”“胚胎培养”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大病保险方面,只要参加了基本医保,无需另外缴纳费用就能获得大病保险的保障。如果参保人在就医看病,特别是住院过程中,个人花费超过了一定额度,大病保险无需申请自动启动,对个人发生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帮助参保患者更多地节省个人自付费用。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这在医疗保障体系中起托底作用。我们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实施五类救助对象分层分类救助。2024年资助参保15余万人,医疗救助79余万人次,救助金额达2.33亿元。经过三重保障,目前我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8%、70%左右,位居全省前列。

  在“N”方面,我们积极引导除基本医保之外的其他保障包括惠闽宝等商业健康保险、慈善以及一些其他资金参与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这些保障与基本医保形成相互补充,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样的、差异的医疗健康保障需求。一是建立健全困难参保人临时性医疗救助机制,发挥临时性医疗救助救急救难的作用。2024年救助1199人次,救助金额446万元。二是支持引导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有序衔接,鼓励政府定制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基本医保参保人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惠闽宝,2024年有698万元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三是推动成立泉州市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协会,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医疗救助。协会成立以来,累计救助2261人次,救助金额163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坚定不移推进医疗保障改革,持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切实满足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

 

  来源:泉州政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