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服务“一问一答”(二)
时间:2022-12-27 10:08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平台收集的“群众诉求”,小编将平台上群众咨询的医保服务事项,分类整理为医保服务“一问一答”,分四期予以刊发,以供参保人了解。

  Q1:如何办理新生儿参保?

  答:新生儿家属可通过 “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上传 《户口簿》等材料,或持《户口簿》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医保经办机构或医院医保服务站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

 

  Q2:外地户口可以参加泉州市基本医保吗?

  答:可以。外地户口人员可凭本市有效居住证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或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加我市职工医保。若是未成年人无法办理居住证,可凭学校证明或父母一方已在泉州参保的凭证办理参保手续。

 

  Q3:港澳台户口如何在泉州市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缴费?

   答:港澳台户口人员可凭 《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等材料,通过“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到居住地村(居)委会、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登记后可通过 “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 APP、闽税通APP、云闪付APP进行缴费。

 

  Q4:居民医保有哪些线上缴费渠道?

  答:参保人可通过福建税务APP、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手机扫码缴”二维码、自助办税终端、“泉州医疗保障”公众号、云闪付APP、部分商业银行APP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线上缴费。

 

  Q5:之前在户籍地缴交过医保,现常住泉州工作/居住,可将户籍地医保关系与泉州市医保关系合并吗?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不存在户籍地和常住地医保关系合并,职工医保跨统筹地区流动可申请转移接续合并医保关系。 

  (1)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2)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Q6: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是否需要备案,如何办理?有哪些办理渠道?

  答: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前需要先备案,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通过窗口现场办理或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备案。

  说明:备案时提供的相关疾病信息,包括提供检查报告单或住院通知单或门诊病历或疾病诊断书即可。

  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渠道如下:(1)现场办理(2)邮寄办理(3)网上办理(4)电话传真办理(5)闽政通APP(6)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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