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机期间,泉州市内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办理参保人员的门诊就医、住院治疗以及药店购药等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刷卡结算业务。停机期间,参保人员住院、门诊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院参保患者(不包括单病种及生育)的医保费用结算
1.跨2020年度住院的参保患者,无需再办理医保年度结转前出院和结转后入院登记手续,但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上传所有在院参保患者2020年医保费用结算数据,并认真校核,确保无误。
2.参保患者的跨年度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只计一次起付标准和住院次数。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统筹基金和大病基金封顶线等待遇,按住院参保患者实际医疗收费日期所属医保年度的政策执行。住院次数计入2020年度住院次数。
3.跨年度住院参保患者出院后再次住院的,该次住院计为2021年度的第一次住院,重新计算起付标准。
(二)单病种结算情形的出院和结算
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单病种患者办理出院和结算手续;对预计将跨年度住院的单病种患者,无需再办理医保年度结转前出院和结转后入院登记手续,2020年度及停机结转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入该住院患者2021年度住院医疗费用。
(三)门(急)诊、危重病抢救参保患者的医保费用结算
参保患者在结转停机期间发生的门(急)诊、危重病抢救等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再凭相关报销材料向各医保分中心申请报销结算。
(四)跨省异地就医(包括直接刷卡与手工报销)跨年度住院的参保患者,住院费用全部计入出院结算日期所属年度医疗费用累计。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若需在停机期间出院且2021年1月4日起没有由医院补办出院结算手续的,应冲销入院登记,携带相关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