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第二批纳入国家医保
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2-11-28 18:44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根据《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医保〔2021〕85号)及《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通知》(泉医保〔2022〕3号),我市开展第二批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定点医药机构遴选工作,现已完成对申请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基础信息核查、综合评估等程序,现将拟新增“双通道”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28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申报条件或其他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地址: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联系电话:0595-22115801 

  传真:0595-22115445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公示对象信息 

 

  一、医疗机构名单  

 

 

  二、零售药店名单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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