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倒卖回流药、违规超量开药、骗取生育津贴等违法线索的通告
时间:2025-10-17 10:13 浏览量:
 为打击倒卖医保回流药、违规超量开药、骗取生育津贴、医保内外“阴阳价格”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泉州市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倒卖医保回流药

  1.伪造处方、空刷套刷医保凭证、串换医保药品、诱导“回收”、诱导“冲顶消费”、不扫码销售,以及职业开药人和参保人非法售卖医保药品;

  2.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涉嫌伪造随货同行单、伪造票据“洗白”回流药、篡改购销记录、药贩子、卡贩子欺诈骗保;

  3.其他通过倒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二)违规超量开药

  1.远超临床合理用量违规开药、处方与诊断不匹配等可能存在协助套取医保药品的异常处方情形;

  2.违规冒名购药、更换科室或跨机构超量购买同种药品等可能存在套取医保药品的异常购药情形;

  3.涉嫌接受职业骗保人提供的“处方提成”,明知药品将流入非法渠道仍违规开具超量处方;

  4.与职业骗保团伙串通,协助收集老年群体、困难群体、慢特病群体等参保信息,甚至直接保管参保人医保凭证虚构诊疗购药的人员线索;

  5.其他违规超量开药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三)生育津贴骗保

  1.参保单位及个人伪造证明材料“造假申领”骗保;

  2.参保单位及个人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骗保;

  3.参保单位及个人虚报缴费基数“抬高标准”骗保;

  4.其他欺诈骗取生育津贴的行为。

  (四)医保内外“阴阳价格”

  定点药店对医保参保人员实行不公平、歧视性价格,以高于非参保人员的价格销售药品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拨打泉州市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0595-22860000;

  2.登录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投诉举报”界面进行举报;

  3.邮寄举报信及相关材料至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三、举报奖励

  市医疗保障局将对举报人信息和相关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将按照《福建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0万元。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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