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200-2022-00086
- 备注/文号:泉医保〔2022〕8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9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和《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泉州市公立医疗机构第六批按病种收费和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医保〔2022〕75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市新增按病种结算病种收费与结算业务正常开展,下达泉州市公立医疗机构第六批病种国家编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泉州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第六批新增按病种结算病种国家编码共计17个,详见附件1。
二、根据国家编码要求,删除BZQZ00224(肺恶性肿瘤)、BZQZ00229(慢性肾脏病5期贫血)、BZQZ00236(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等3个新增病种。
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和各医疗机构要做好信息系统更新改造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做好按病种收费公示工作,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规范执行按病种收付费政策。
附件:泉州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第六批新增按病种结算病种国家编码表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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