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将泉州市第一医院等
23家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1-11-16 10:24 浏览量:

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更好满足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根据《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医保〔2021〕85号),我中心于日前开展了第一批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定点医药机构遴选工作,现已完成对申请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的基础信息核查、综合评估等程序,经市医保局同意,现将泉州市第一医院等15家定点医疗机构及福建省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泉州丰泽城东分店等8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 

 

  附件:2021年泉州市第一批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1年11月16日 

  

 

  2021年泉州市第一批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一、医疗机构名单  

 

 
    二、零售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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