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核定、市本级生育保险费征缴核定
2.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3.设立依据:(1)《社会保险法》第60条;(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泉政〔2015〕7号)第4条
4.受理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5.审批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6.申请条件:无
7.申请材料:
(1)《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人员变更登记——增减变动申报表》(使用网上申报则无需提供)(一式两份);
(2)在职人员工资花名册(使用网上申报则无需提供)(一式一份);
(3)退休人员需提供调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供最新退休费标准证明材料(加盖工资管理部门印章)(一式一份);属社会化发放的,提供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工资比照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等出具的退休金认定调整证明材料(如体现最新退休金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通过E点通网上申报服务平台办理,以上材料不提供,由单位自行留存。
8.办理流程:受理(当场)→办结(当场)。
9.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当场
10.办理形式:现场办理
11.审查标准: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2.年检要求:无
13.结果名称:无
14.收费标准:无
15.收费依据:无
16.网上支付:无
17.物流快递:不支持
18.通办范围: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19.预约办理:现场预约
20.投诉电话:0595-22104966(医管中心),0595-22132213(市行政服务中心)
21.咨询渠道:0595-22116805(窗口)
22.服务大厅时间和地址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22-28号医保窗口
23.注意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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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人员变更登记——增减变动申报表.doc
咨询电话:22116804、22116805社保卡挂失电话:12333邮编:36200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邮箱:qzyb2000@163.com电话:0595-2211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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