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200-2022-00021
- 备注/文号:泉医保〔2022〕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14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
新冠病毒核酸混采检测价格的补充通知
来源:泉州市医保局
时间:2022-03-24 11:33
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混采检测价格的补充通知》(闽医保〔2022〕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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