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3-0300-2021-00087
- 备注/文号:泉医保函〔2021〕7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1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晋江市医院报送部分
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最高收费标准的复函
时间:2021-10-15 17:44
晋江市医院:
你院《关于报送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最高收费标准的函》(晋医函〔2021〕6号)收悉。请你院严格按照《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闽医保办〔2016〕30号)的规定执行,执行时间自2021年10月13日起。
附件:1.晋江市医院部分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情况表
2.晋江市医院特需病房床位分布情况表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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