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泉州市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9-03-06 17:05 浏览量:

一、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文件精神和《福建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闽医保〔2018〕15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泉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了《泉州市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过程

201812月份以来,我局启动了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制订工作,对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完善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降低起付线、提高支付比例和封顶线等倾斜支付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降低起付线50%、提高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进行测算多次与各部门讨论方案,并于2019年3会签发文

三、主要内容

建档立卡的国定、省定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叠加保险、精准扶贫医保补充补助范围,医疗保障受益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更加有力。

——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制度全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叠加保险、精准扶贫医保补充补助覆盖率达到100%。

——全面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医保待遇政策全面落实,保障水平整体提升。

——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对第一、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同时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对象特殊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救助比例不低于60%和70%,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加大救助倾斜力度。

——推动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适度提高“第一道”叠加报销比例控制上限,扩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进一步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费用负担。

——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目录外个人费用负担。

——推进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不断优化,医疗费用结算更加便捷。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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