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参保人和医保服务人员
医保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制度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2-01-13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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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我市参保人和医保服务人员医保基金监管信用管理机制,规范参保人和医保服务人员的就医诊疗行为,我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闽医保〔2020〕50号)等规定,草拟了参保人和医保服务人员医保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制度(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20日,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局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府西路交通科研楼C栋453,联系人:小余,联系电话:0595-28288977,邮箱:qzybzjb@126.com
附件:1.泉州市参保人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泉州市参保人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3.泉州市医保服务人员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4.泉州市医保服务人员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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