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拟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来源 :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1-02-22 22:07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医保〔2019114 号)要求,2020年第四季度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签约的“鲤城齐植美口腔门诊部”等8 家医疗机构已完成“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初核、专家考察评估”等程序,在20212月23——202132日期间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条件或其他情况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联系地址: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联系电话或传真:0595-22116806、0595-28288938。 

    

  附件:泉州市2020年第四季度拟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名单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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